果然是看到什麼就想吃什麼!
剛好今天要去買菜,
於是就來試驗一下昨天在深夜食堂裡看到的奶油燉菜。
出門前,上網爬了文,
買了所需的材料,
準備今晚就上菜 !
這是王小萬版的,因為他怕燙,所以呢,我只給他很少的醬汁,免得也是浪費。
除了白飯,也有大蒜麵包(本來是買來當我早餐的)可以選擇。
結果,麵包完全勝出。
真的,用麵包沾那個醬汁,真是好吃。
搞到後來,我還幫王小萬換了淺盤,加了醬汁!
(顯示我一開始真是一整個"假會")
值得一提的是,因為我懶得用白醬,
所以,就買了北海道奶油濃湯塊。
因此,這一整道菜的作法,其實跟煮咖哩差不多喔,超方便的啦 !
不過,我深深的覺得,這道菜配麵包會比配飯好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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